2014 年 12 月 17 日, 欧盟委员会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 (WTO)通报针对 RoHS 2.0 (2011/65/EU) 附录 II的修订草案,拟将4种邻苯二甲酸酯(DEHP、BBP、DBP、DIBP)列为限制物质,此次通报的修订草案中未将六溴环十二烷(HBCDD)列入。

RoHS 2.0 中曾提出附录 II 的修订需要优先评估的物质为DEHP、BBP、DBP、HBCDD,而此次通报的修订草案中未将  HBCDD  列入,但增加了另一种邻苯二甲酸酯DIBP。该草案规定 4 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为   0.1%  (1000ppm),预计通过时间是2015年2月或者3月。如果草案通过,届时RoHS 2.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将正式达到 10种。

 考虑到企业满足新的有害物质要求需要一定时间准备,欧盟也在草案中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:所有电子电气产品(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)自 2019 年 7 月 22  起需满足新要求,

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 2021年  7月  22起需满足新要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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